根据《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2号)和《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3号)以及《关于印发《枣庄市医药机构医疗保障协议管理经办规程(试行)》的通知》(枣医保发〔2025〕20号)相关要求,中止山东颐养健康集团滕南医院定点医药机构住院和普通门诊医保服务协议。
特此公告。
附件:定点医药机构医保协议中止情况表
滕州市医疗保险事业中心
2025年9月30日
附件
定点医药机构服务协议中止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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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机构名称 |
地址 |
国码 |
中止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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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山东颐养健康集团滕南医院 |
微山县欢城镇田陈矿生活区 |
H37040300064 |
2025年10月1日(住院和普通门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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