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2号)和《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3号)以及《关于印发《枣庄市医药机构医疗保障协议管理经办规程(试行)》的通知》(枣医保发〔2025〕20号)相关要求,滕州市荆河街道平等社区卫生室等3家机构向滕州市医疗保险事业中心提交了相关信息变更申请,经审核,决定变更上述定点医药机构医保服务协议。
特此公告。
滕州市医疗保险事业中心
2025年9月4日
附件:定点医药机构信息变更情况表
变更前 |
变更事项 |
变更后 |
名称:滕州市荆河街道平等社区卫生室 主要负责人:王庆水 |
变更主要负责人 |
主要负责人:王愉龙 |
名称:枣庄漱玉平民大药房有限公司新华街店 企业负责人:石弘静 |
变更企业负责人 |
企业负责人:万福梅 |
名称:枣庄漱玉平民大药房有限公司四十八店 企业负责人:胡勤丹 |
变更企业负责人 |
企业负责人:石弘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