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2号)以及《关于印发《枣庄市医药机构医疗保障协议管理经办规程(试行)》的通知》(枣医保发〔2025〕20号)相关要求,滕州德润金龄医院等4家医药机构向滕州市医疗保险事业中心提交了新增医保定点医药机构的申请,经审核、评估和公示等程序,确定上述医药机构为枣庄市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并签订服务协议。
现予以公告。
附件:定点医药机构医保服务协议新增情况表
滕州市医疗保险事业中心
2025年8月29日
附件:
定点医药机构医保服务协议新增情况表
序号 |
名称 |
地址 |
医保定点类型 |
1 |
滕州德润金龄医院 |
滕州市洪绪镇振兴南路5188号 |
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使用、 职工门诊统筹购药结算 |
2 |
滕州市善南街道王开二村卫生室 |
滕州市善南街道王开中心小学向南100米路东 |
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使用、 职工门诊统筹购药结算 |
3 |
滕州市柴胡店镇高桥村卫生室 |
滕州市柴胡店镇高桥村111号 |
门诊统筹购药结算 |
4 |
滕州市龙泉街道孙堂村卫生室 |
滕州市龙泉街道吉山路信华城78号营业房 |
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使用、 门诊统筹购药结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