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2号)和《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3号)以及《关于印发《枣庄市医药机构医疗保障协议管理经办规程(试行)》的通知》(枣医保发〔2025〕20号)相关要求,滕州安臻中医医院等3家机构向滕州市医疗保险事业中心提交了相关信息变更申请,经审核,决定变更上述定点医药机构医保服务协议。
特此公告。
附件:定点医药机构信息变更情况表
滕州市医疗保险事业中心
2025年8月14日
附件:定点医药机构信息变更情况表
变更前 |
变更事项 |
变更后 |
名称:滕州安臻中医医院 法人:刘燕 |
变更法人 |
法人:陈瑞花 |
名称:滕州市荆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法人:孙庆祝 |
变更法人 |
法人:满忠艳 |
名称:滕州市洪绪镇卫生院 法人:满忠艳 |
变更法人 |
法人:周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