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2号)和《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3号)以及《关于印发《枣庄市医药机构医疗保障协议管理经办规程(试行)》的通知》(枣医保发〔2025〕20号)相关要求,枣庄漱玉平民大药房有限公司大同店等2家机构向滕州市医疗保险事业中心提交了相关信息变更申请,经审核,决定变更上述定点医药机构医保服务协议。
特此公告。
滕州市医疗保险事业中心
2025年8月6日
附件:定点医药机构信息变更情况表
变更前 |
变更事项 |
变更后 |
名称:枣庄漱玉平民大药房有限公司大同店 企业负责人:孙迎华 质量负责人:褚雪青 |
变更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 |
企业负责人:杨亭亭 质量负责人:甘婷婷 |
名称:枣庄德友医院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滕州德友全科诊所 |
变更名称 |
名称:枣庄德友医院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滕州德友诊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