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征集内容
(一)定点医疗机构
一是通过车接车送,提供免费吃喝、免费体检,赠送礼品、返还现金等方式,诱导无住院需求的参保人虚假住院骗保。
二是通过给予人头费、奖励提成等方式,拉拢介绍病人虚假住院骗保。
三是与养老、康复、护理机构等勾结,诱导无住院需求的供养老人、康复人员、失能人员虚假住院骗保。
四是聚敛参保人医保凭证,通过空刷套刷等方式骗保。
五是雇佣无资质人员冒用他人名义开展诊疗活动骗保。
六是伪造篡改CT、X线、核磁共振、超声等医学影像资料和临床检验检查报告骗保。
七是通过编造麻醉记录、手术记录、理疗记录等方式,虚构诊疗服务项目骗保。
八是通过伪造编造医嘱、处方,篡改药品进销存记录,虚假开具药品耗材等骗保。
九是将自费整形美容类项目串换为医保目录内项目收费骗保。
十是重复收费、分解收费、超标准收费、过度诊疗、串换医疗项目或药品耗材等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问题。
十一是未严格执行实名制就医管理规定,造成医保基金重大损失。
十二是其他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问题。
(二)定点零售药店
一是通过私自印刷定点医疗机构空白处方,私刻医疗机构公章、医师个人签章等方式伪造药品处方骗保。
二是与医药企业勾结伪造药品处方骗保。
三是通过互联网医院平台,借助人工智能自动生成虚假处方骗保。
四是敛聚参保人医保凭证,通过空刷套刷等方式骗保。
五是将食品、保健品、生活日用品、化妆品等串换为药品骗保。
六是组织本单位员工空刷套刷医保卡骗保。
七是有组织前往其他单位、企业等,诱导员工非真实购药骗保。
八是诱导或协助参保人购药后进行倒卖回流骗保。
九是通过非法渠道采购“回流药”进行二次销售。
十是诱导或协助他人冒名购药、超量购药。
十一是未严格执行实名制就医管理规定,造成医保基金重大损失。
十二是其他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问题。
(三)职业骗保人
一是“黑中介”协助医院拉拢、诱导参保人员虚假住院骗保。
二是药贩子倒卖“回流药”骗保。
三是组织或参与空刷套刷医保基金,或骗取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补助等。
四是组织或参与伪造处方、发票单据,伪造、篡改基因检测报告等病历资料骗保。
五是协助非参保人骗取医保待遇资格。
六是其他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问题。
ybc5503390@163.com
欢迎社会各界人士积极主动、客观真实反映问题。鼓励举报人尽量提供详实、准确的线索信息,如违法违规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涉及人员、药品名称、规格、涉及金额、相关票据凭证等,以提升线索核查效率。我局将对举报人信息和相关内容严格保密,依法依规严肃查处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行为。经查证属实的,将按线索直接查实的违法违规金额一定比例给予举报人一次性资金奖励,最高不超过20万元。
特此公告。
滕州市医疗保障局
2025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