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月27日,滕州市住建局对某某大酒店幕墙改造项目进行执法检查,发现该项目存在吊篮作业施工中项目经理未现场履职、未组织危大工程验收的违法行为。违反了《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第十七条、二十一条的规定,根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第三十五条的规定,对该项目施工企业给予一万五千元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