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全市“厂中厂”安全管理水平,4月9日,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组织召开“厂中厂”安全管理工作推进会议,各镇街、相关部门业务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会议传达了市领导批示要求、全市安全防范工作会议精神以及党外人士有关意见建议;通报了全市“厂中厂”基本情况;集中学习了“厂中厂”安全生产相关制度文件。有关单位结合各自实际进行交流发言,汇报工作质效、分析短板不足,提出建议措施,明确了下一步攻坚方向,有力提升全市“厂中厂”安全管理水平。
会议就推进下一步工作提出三点意见: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压实各方责任。各单位要深刻汲取近期省内外事故教训,认真学习领会各级领导批示要求和各项安排部署,对照“厂中厂”安全管理相关制度要求,切实扛牢镇街属地责任、部门行业监管责任,进一步增强底线思维,明确准入机制,狠抓源头把关,严防事故险情发生。二是强化日常管理,持续动态监管。各镇街、各有关部门要加大日常摸排力度,定期更新“厂中厂”安全管理台账,督促“厂中厂”双方签订安全管理协议,扎实组织企业开展风险隐患自查自改。要强化警示教育,充分运用双月警示教育,提高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责任意识。要针对城乡接合部、偏远地区等重点部位深查细查,确保一处不漏,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要督促出租双方做好访客、承包商、临时作业人员、供应商等外来人员管理,严格落实入厂登记、教育培训和安全交底制度。要加强对改(扩)建项目的检查巡查,确保“三同时”制度得到严格落实,从源头上防范安全风险。三是严格执法检查,形成高压态势。要紧密结合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持续开展执法检查,重点检查违章搭建扩建、出租方与承租方安全管理责任落实、安全条件、消防通道、消防设施、特种作业、厂房租赁安全管理协议签订情况,严厉打击占用防火间距、堵塞逃生通道、违规动火作业等违法违规行为,以严格的监管执法推动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断提升“厂中厂”安全管理水平,为全市经济发展提供安全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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