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应急管理部发文公布了49个全国综合减灾示范县创建单位名单,滕州市名列其中,获得全国综合减灾示范县创建资格。
我市高度重视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组建了市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建立了统筹协调的工作体制。进一步规范自然灾害预警信息发布和响应机制,确定19类灾害预警种类和发布职能部门。完善联合会商研判机制,定期开展年度、季度及重点月份自然灾害风险形势分析,精准落实防范措施。不断加强临灾“叫应”能力建设,按照“市区协同、分级叫应”的原则,研发上线临灾“叫应”平台,第一时间将灾害预警信息传递到各级责任人。强化应急物资保障,承接全省应急物资保障队伍建设试点工作,实现“区-镇-村”三级队伍全覆盖。深化应急处置和救援能力建设,实施“镇自为战”“村自为战”应急工作机制,提升基层应急响应能力,新培育建成社会救援队伍6支279人,有效增强了救援力量的覆盖范围和能力。
下一步,市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市应急局将指导滕州市围绕组织管理、风险防范、应急处置、支撑保障、社会共治等方面,固基础、补短板、提质效,确保创建成功。同时认真总结提炼创建经验做法,充分发挥辐射带动作用,全面提升我市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能力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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