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滕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滕州市普法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的通知》(滕普法办〔2022〕2号)精神,结合我局实际,制定2022年度普法工作计划如下:
一、工作目标
坚持政治引领,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围绕中心大局,开展好主题法治宣传活动,聚焦重点对象,推进公民法治素养提升,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细化落实普法责任,强化“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加大普法工作力度,积极为新时代现代化强市建设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
二、重点任务
(一)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贯彻走深走实。
1、把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普法工作的首要任务,纳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问答》等权威读本的学习宣传。
2、持续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以党章、准则、条例等为重点内容,把党内法规学习同国家法律法规学习有机衔接协调,促进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常态化、制度化。
(二)开展好主题法治宣传活动。
3、突出民法典宣传,继续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普法宣传活动,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
4、突出宪法宣传,深入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宣传教育,开展好2022年“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和“山东省法治宣传教育月”等集中宣传活动。
5、突出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宣传,根据全市“攻坚突破·法治同行”主题普法宣传活动,大力宣传《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山东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着力打造公平公正的法治营商环境,为审批服务提速、提质提供法治力量。
6、突出行政许可法宣传,落实全市“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任务清单,大力宣传《行政许可法》等行政许可执法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着力提升行政审批法治化、规范化水平。
(三)推进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
7、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领导干部和国家机关人员学法制度化。推动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引导国家工作人员牢固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由法定、权依法使等基本法治观念。
8、探索落实行政执法人员以案释法制度。做好有关法治宣传教育案例的整理和报送,逐步健全以案普法长效机制,推动在行政执法中开展实时普法、精准普法。
三、工作措施
严格按照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要求,细化落实普法责任,对照年度重点任务,调整年度普法责任清单(附件),细化明确普法内容、普法对象、普法形式、完成时间等,由局各相关科室(单位)结合工作实际分类组织落实。
四、有关要求
局各科室(单位)要强化责任意识,把普法工作作为推进法治建设的基础性工作来抓,围绕重点任务和年度普法责任清单,细化工作落实计划,创新举措采取多种形式,面向工作人员、执法人员、执法对象、服务对象以及社会公众认真开展学习宣传活动,在普法工作中留存好普法学习宣传资料和影像资料以备上级部门检查,并于每年6月20日前和12月20日前向局政策法规科报送半年和全年“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情况。
附件:滕州市行政审批服务局2022年度普法责任清单
滕州市行政审批服务局2022年度普法责任清单
普法内容 |
普法对象 |
普法形式 |
牵头科室(单位) |
备注 |
《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 《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问答》 |
全局工作人员 |
普法学习 |
人事教育科 |
|
《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 《公务员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 |
全局工作人员 |
普法学习 |
人事教育科 |
|
《宪法》《民法典》 |
全局工作人员 及社会公众 |
普法学习 普法宣传 |
政策法规科 |
|
《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山东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
全局工作人员 及社会公众 |
普法学习 普法宣传 |
政策法规科 |
|
《行政许可法》及相关法律法规 |
全局工作人员 及社会公众 |
普法学习 普法宣传 |
政策法规科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
全局工作人员 |
普法学习 |
市场准入一科 |
|
《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管理办法》 |
全局工作人员 |
普法学习 |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