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和完善社会组织名称管理,保护社会组织合法权益,扎实做好社会组织登记服务工作,滕州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坚持结果导向,积极行动,扎实做好《社会组织名称管理办法》学习与贯彻。
加强学习与培训。汇编《社会组织名称管理办法》、民政部关于《办法》有关问答以及山东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组织名称规范管理的通知》等材料,领导干部和窗口工作人员人手一册。采用集体培训与个人自学相结合、条文解析与案例剖析相结合等形式,确保全面掌握政策要求,精准理解条文规定。结合第四个“民法典宣传月”,开展《社会组织名称管理办法》宣传进社区、进乡村活动,拓展法规政策知晓面,共同营造社会关注、全民关怀社会组织管理工作的良好氛围。
抓好贯彻与落实。强化责任意识,加强社会组织登记服务,通过变更登记、修改章程核准、换届备案等政务服务环节,开展已登记社会组织名称规范性审查,对不符合要求的,主动通知其及时通过更名、注销等方式纠正不合规的名称。严格落实法规政策规定,认真履行审查职责,对社会组织成立登记、变更名称登记等事项严格审核把关,推动社会组织名称登记与《办法》有效衔接,确保登记的社会组织名称合法、合规、有效,办事群众认可、信服、满意。
完善审批监管联动。滕州市行政审批服务局与监管部门建立信息双向反馈机制,行政审批服务局在完成社会组织成立登记和名称变更登记后,及时将社会组织基本信息推送至民政局。民政局将“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及日常监管中发现的社会组织名称不规范等情况及时反馈至行政审批服务局,实现审批信息与监管信息双向推送、共享共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