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公示”工作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加大政务信息公开力度,优化营商环境,建设诚信政府。市行政审批服务局高度重视“双公示”工作,按照“应归尽归、应示尽示”原则,依法依规做好相应公示工作,切实把“双公示”工作落到实处。2023年第一季度通过滕州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推送行政许可信息7582条。
一是明职尽责,确保数据合规性。明确相关科室业务负责人,细化职责分工,做到责任到人、具体到事、安排到位。安排专人建立完善“双公示”信息台账,按照“谁产生、谁负责,谁报送、谁负责”的原则,加强数据源头治理,提升数据质量。
二是严把质量,力求数据准确性。厘清数据报送路径,规范公示标准,杜绝错误数据上网。严格执行落实归集标准和校验规则,确保许可信息实现双公示数据的“全覆盖、无遗漏”,促进政务诚信建设。
三是优化归集,突出数据时效性。确保数据按时报送,明确在作出行政许可决定7个工作日内完成双公示的要求,进一步实现“双公示”迟报率、瞒报率“双清零”工作。
下一步,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将持续加大“双公示”工作力度,进一步加强信用信息数据归依质量,助力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