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为深入优化营商环境,依照《滕州市深入优化营商环境创新突破行动落实方案》及配套措施(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将“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手续”“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手续(防空地下室)”、“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合并为“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
事项合并后,申请单位(人)根据需要,提交一套材料、填写一张表单,即可一次办结以上审批事项。此前,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核发中的4项审批,需分2次办理,共提交 28 项申请材料,现在只需提供 11 项材料即可全部办结,申请材料减少 60.7 %,办结时限由5个工作日改为即办。截至目前,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已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31 件。
同时,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结合政务服务“双全双百”工程,推进施工许可“一件事”,进一步优化关联事项审批,申请单位(人)在申请办理合并后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时,可同时申请办理“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审批”(即“施工许可一件事”),一次申请即可同时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审批”。截至目前,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已办理“施工许可一件事” 2 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