滕州市畅优食品有限公司等8户食品生产经营者的食品生产许可有效期届满未申请延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市场监督管理行政许可程序暂行规定》第四十九条和《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之规定,本机关于2026年09月16日决定注销以上经营主体《食品生产许可证》。现对《依职权注销食品生产许可决定书》予以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附:依职权注销食品生产许可决定书
滕州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6年09月16日
滕州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依职权注销食品生产许可决定书
滕行审准二注〔2026〕6号
滕州市畅优食品有限公司等8户食品生产经营者:
截至2026年06月30日,滕州市畅优食品有限公司等8户食品生产经营者的食品生产许可有效期届满未申请延续。
本局已于2026年08月14日发出公示信息,限期内未收到你单位的陈述申辩、听证要求和其他异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市场监督管理行政许可程序暂行规定》第四十九条和《《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之规定,本局决定依职权注销你单位食品生产许可。 相关食品生产许可证自本决定书生效之日起同步作废。
如对本决定不服,可以自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滕州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依法向滕州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滕州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6年0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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