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农药管理条例》,根据农业部《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山东省农药经营许可审查细则(试行)》的要求,经过对申报材料受理、审查和实地核查,现将符合条件的农药经营单位(户),拟审批核发农药经营许可证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公示时间自2022年3月30日至2022年4月6日止,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向滕州市行政审批服务局(0632-5081895)反映(对未实名反馈的,将不予以回复)。如无异议,滕州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将在公示期结束后为其核发农药经营许可证。

滕州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2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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