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安全邮箱登录 | 政务服务门户登录 | 
繁体中文 | 无障碍浏览 |  长者版 | 关注我们 :
您的位置:首页 > 子站群 > 政府部门 > 卫生健康局 > 通知公告

【构建新型婚育文化 营造生育友好环境】滕州市生育支持政策明白纸

时间:2025-05-20 来源:

一、婚假

2025年1月28日后结婚登记的,享受婚假15日;参加婚前医学检查的,增加3日。

二、产假

符合政策规定生育的,除国家规定的98天产假外,增加60日。

三、陪产假

符合政策规定生育的,男方享受15日陪产假;户籍为滕州的,二孩三孩增加5日。

四、育儿假

符合政策规定生育的,3岁以下婴幼儿父母各享受每年10日育儿假;户籍为滕州的,二孩三孩增加5日。

产假包含节假日、休息日,其它假期不包含

五、住院分娩医疗费

居民医保人员一孩、二孩、三孩医保分别支付800元、1500元、3000元,

职工医保人员按100%的比例支付。

六、育儿补贴

2025《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制定促进生育政策,发放育儿补贴。目前国家卫生健康委正在制定实施方案。


友情链接:
Copyright @ 2000-2018 Tengzhou China.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共滕州市委、滕州市人民政府版权所有 鲁ICP备12014628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3704810032
主办:滕州市大数据中心 Tel:0632-5888998 E-mail:tzxxh638@zz.shandong.cn
360网站安全检测平台 鲁公网安备 3704810200000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