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枣庄市生态环境局滕州分局党组
关于调整党组成员分工的通知
各科室站队中心:
因工作需要,经局党组研究决定,现将党组成员分工公布如下:
于洪亮同志主持分局全面工作,分管滕州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
郝明军同志分管办公室、环境信息中心、环境监测站。
张光巨同志分管大气环境管理科、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信访督办中心)。
孙 薇同志分管工会、机关觉委(纪委)办公室、人事科、财务科、宣教与创新办公室、污染物总量控制中心。
张明强同志分管水生态环境管理中心(南四湖流域生态环境监管办公室)、生态保护与土壤环境管理科、法规科。
当于洪亮同志出差或其他原因暂不能承担工作时,由郝明军同志主持全面工作。同时,为避免工作缺位,实行党组成员AB 角制度,当A角出差或其他原因暂不能承担分管工作时,由B角接替承担分管工作。郝明军同志、张光巨同志互为 AB角,孙薇同志、张明强同志互为 AB角。
中共枣庄市生态环境局滕州分局党组
2025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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