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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河司法所开展社区矫正对象集中教育活动

时间:2026-02-12 来源:

为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充分保障春节期间社区矫正工作有序进行,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对象的法治意识、责任意识和在刑意识,切实维护辖区安全稳定。24日,荆河司法所组织全体社区矫正对象开展集中教育活动。活动由司法所所长邢超主持,滕州市司法局社区矫正科科长郑在旭,枣庄监狱派驻警察孙伟,司法所副所长张明明参加,社区矫正对象130余人聆听教育。

活动伊始,司法所社区矫正专职干警张明明通报了近期社区矫正对象日常报到、思想汇报、定位监管等情况,对遵守监管规定、表现良好的对象予以肯定,对存在违规苗头、日常表现松懈的对象进行点名提醒,明确整改要求。同时,与矫正对象进行点对点交流,疏导心理压力,鼓励其树立积极乐观的生活态度,主动融入社会,自觉接受监管改造。

枣庄监狱派驻警察孙伟结合监狱日常管理、刑罚执行、罪犯改造等真实工作场景开展警示教育,孙警官通过讲述服刑案例,直观展示了违反监管规定、不服从管理、再次违法犯罪所带来的法律后果、人生代价,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让社区矫正对象深刻认识到社区矫正不是“放任不管”,而是宽严相济的刑罚执行方式。

 社区矫正科科长郑在旭结合科室工作实际,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刑法》等法律法规,对日常监管纪律、请销假制度、手机定位管理等核心内容开展专题宣讲,引导矫正对象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同时,结合春节重点时期,开展消防安全、交通安全、反诈防骗专项教育,提升矫正对象安全防范能力。

最后,司法所所长邢超强调,全体社区矫正对象要严格遵守社区矫正各项管理规定,做到按时报到、如实汇报、积极改造;要持续加强法律知识学习,增强法治观念,杜绝侥幸心理;要珍惜矫正机会,主动改正不良习气,用实际行动争取顺利解矫,回归正常生活。

此次集中教育活动,进一步严明了社区矫正监管纪律,夯实了教育矫正工作基础,有效提升了社区矫正对象的遵法守法意识和自我约束能力。下一步,荆河司法所将持续抓实抓细社区矫正日常监管、教育学习、心理疏导等工作,不断提升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化、精细化水平,全力筑牢辖区安全稳定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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