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增强社区矫正对象的在刑意识和法治观念,筑牢社区矫正安全稳定防线,6月13日上午,滕州市司法局在六楼会议室举行了全市新入矫社区矫正对象集中教育活动。
活动中,社区矫正对象集体宣读了《入矫词》,观看了社区矫正警示教育片。工作人员现场查验了社区矫正对象“在矫通”APP签到及定位手机的携带和使用情况。
集中教育阶段,市司法局社区矫正工作科副科长、姜屯片区负责人韩超结合社区矫正实务,就有关报告、外出、请销假、处罚等监督管理规定,向新入矫的社区矫正对象进行了重点讲解与强调。随后,枣庄市强制隔离戒毒所干警孙伟结合典型案例,对比高墙内失去自由的监禁生活与高墙外社区服刑的现实差异,警示矫正对象要深刻认罪悔罪,自觉服从监管。最后,社区矫正工作科科长郑在旭对参会社区矫正对象提出具体要求。要强化身份认知,树牢在刑意识,积极矫正罪错;要常怀敬畏之心,珍惜社区矫正机会,主动配合监管;要严格遵守各项监管规定,平稳度过矫正期限,顺利解矫回归社会。
新入矫的110余名社区矫正对象参加了此次集中教育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