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社区矫正法》,提升社区矫正监管教育质效,4月11日上午,滕州市司法局在六楼会议室举行了全市新入矫社区矫正对象集中教育活动。
活动中,社区矫正对象集体宣读了《入矫词》,观看了社区矫正警示教育片。工作人员现场查验了社区矫正对象“在矫通”APP签到及定位手机的携带和使用情况。
集中教育阶段,市司法局社区矫正工作科副科长周自强结合工作实践,向新入矫的社区矫正对象强调了社区矫正期间必须严格遵守的有关法律规定,以及违反监管规定将要承担的法律后果。枣庄市强制隔离戒毒所干警孙伟结合自身工作经历及真实案例,通过“墙内服刑”与“墙外矫正”鲜明对比,警示社区矫正对象珍惜社区矫正机会,自觉服从监管,认真矫正罪错。最后,社区矫正工作科科长郑在旭告诫全体参会社区矫正对象,要坚守法律底线,摒弃犯罪心理,端正矫正态度,积极认罪悔罪;要增强法治观念和规矩意识,时刻保持警醒,切勿重蹈覆辙;要心存敬畏与感恩,加强自我行为约束,严格遵守各项监管规定,确保平稳度过矫正期限,顺利解矫回归社会。
入矫教育是社区矫正工作的起始、关键环节。通过开展入矫集中教育,能够有效强化社区矫正对象身份意识和纪律观念,彰显社区矫正工作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为后续实施科学高效监管、预防和减少再犯罪奠定坚实的思想根基。
新入矫的130名社区矫正对象参加了此次集中教育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