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心理帮扶工作,持续提升其心理健康水平,2月21日上午,滕州市司法局联合枣庄市曙光社工服务中心在市司法局六楼会议室举办全市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团体心理辅导活动。
本次活动邀请了国家三级心理咨询师黄孝民担任心理辅导老师。黄老师凭借其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围绕心理健康的重要性、合理情绪疗法以及心理自我调节技巧等多个方面,为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及其监护人带来了一场内容精彩、实用性强的心理辅导。通过生动的讲解与互动环节,引导矫正对象有效调试负面情绪,端正矫正心态,积极面对未来。
活动中,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代表宣读了《阳光矫正,从心出发》的倡议书,号召所有社区矫正对象以阳光心态面对矫正生活。随后,全体参会社区矫正对象共同签订了承诺书,表达了他们积极矫正,重塑人生的坚定决心。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家长代表也进行了真挚感人的发言,承诺将全力支持、配合矫正监管工作,用亲情温暖矫正之路。
活动最后,工作人员对参加活动的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及其监护人提出三点要求:要珍惜社区矫正机会,努力消除犯罪心理,矫正行为恶习;要知敬畏、懂感恩、走正道,不断提升自我认知与自我接纳能力,增强社会责任感,重塑生活信心;监护人要积极履行家庭监管责任,承担抚养管教义务,形成监管合力,助力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顺利融入社会。
正人者正心,善矫者矫心。此次活动不仅为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提供了专业的心理健康支持,更为其顺利回归社会奠定了坚实的思想基础,充分彰显了司法为民,矫正助人的宗旨理念,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