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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城善矫】强化警示教育 筑牢安全稳定屏障——滕州市司法局开展社区矫正集中警示教育活动

时间:2024-12-02 来源:

为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督管理,切实维护刑事执行的严肃性,有效预防和减少社区矫正对象重新违法犯罪。11月27日上午,滕州市司法局组织开展了社区矫正对象集中警示教育活动。市司法局副局长谭洪伟出席活动并讲话。

活动中,市司法局社区矫正工作科副科长邱皓然对近期违反监督管理规定的20余名社区矫正对象现场宣读了处罚决定,并结合《山东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中关于撤销缓刑、撤销假释、收监执行等具体规定,着重强调社区矫正对象在矫期间若不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服从日常监督管理将会面临的严重后果。市公安局治安大队二级警长张存峰以案释法重申社区矫正不等于无限度的自由,警示违反监管规定的社区矫正对象,要正视自己的身份,珍惜社区矫正机会,认真服从监管,积极接受矫正。市检察院第三检察部检察官助理杨雪莹结合检察工作,以“归途警示,照亮前行”为主题,为社区矫正对象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课。告诫在矫人员要常怀感恩之心,摒弃不良习惯,争取早日回归社会,实现自我价值。

市司法局副局长谭洪伟在讲话中指出,社区矫正对象要强化纪律意识,加强自我行为约束,严格遵守社区矫正各项监管规定。要增强法治观念,切勿以身试法。牢记法律底线,绷紧守法之弦。要端正矫正态度,时刻警钟长鸣。树立生活信心,顺利回归社会。

开展警示教育活动,既是强化刑事执行工作的有力举措,更是开展普法警示教育工作的生动实践。活动的开展,对社区矫正对象再次敲响了严守法律底线的警钟,进一步增强了社区矫正对象的在刑意识和法治观念,最大限度减少了不稳定因素,为社区矫正安全稳定奠定了坚实的思想基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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