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社区矫正法》,增强社区矫正对象悔罪意识和法治观念,守牢社区矫正安全稳定底线,11月13日上午,滕州市司法局组织开展全市新入矫社区矫正对象集中教育活动。社区矫正工作科全体人员,新入矫的150名社区矫正对象参加活动。
活动中,社区矫正对象集体重温了《入矫词》,集中观看了社区矫正警示教育片,工作人员抽查了部分社区矫正对象在矫通APP打卡情况和定位手机的携带及使用情况。
集中教育阶段,级索中队中队长邓长顺结合一线工作实践详细解读了《社区矫正法》《山东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有关监管规定,并以一例社区矫正对象违反监管规定被撤销缓刑的典型案例为切入点,对在场的社区矫正对象进行了一场警示教育;山东闻邦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高德诗,通过以案释法,结合对日常较为常见的几种违法犯罪行为及后果的分析,告诫社区矫正对象要谨言慎行、遵纪守法,不要僭越法律红线,给社区矫正对象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课。
通过开展入矫集中教育活动,使社区矫正对象增强了遵纪守法意识,强化了认罪悔罪意识。他们纷纷表示要把刑期当作学期,对法律常怀敬畏之心,自觉服从监管,积极接受矫正,重塑美好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