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4日,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立法协调小组第十四次会议召开。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立法协调小组组长孙剑出席会议并讲话。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市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立法协调小组副组长周茂林,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杨国桢出席会议。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立法协调小组副组长吕卫民主持会议。

会议听取了市规划编制研究中心关于《滕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制定前评估报告,与会人员结合工作实际,围绕文件征求意见稿和制定前评估报告分别发表意见,市规划编制研究中心党组书记、主任赵伟代表文件起草单位作了发言。

会议指出,要突出政治引领,把牢正确方向。制定规范性文件,是贯彻党中央全面依法治国战略部署的必然要求,也是推动滕州高质量发展的坚实保障。要切实增强做好此项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坚持在市委依法治市委的领导下,围绕落实好市委决策部署,服务好全市中心大局。
会议强调,要坚持开门立法,提高文件质量。坚持广纳民意、广聚民智,在规范性文件立项、起草、论证等过程中,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既要“走下去”、更要“请上来”,通过实地访、现场谈等多种形式,广泛听取群众、领域专家和法律工作者的意见和建议,使文件制定更接地气,更具针对性、民主性、科学性。
会议要求,要严格规范实施,推动落地见效。文件出台后相关部门要广泛宣传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严格执行文件各项要求,规范开发建设行为,提高规划管理效率和公平性,实现我市城市建设科学、有序、可持续发展。
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和镇街分管负责人,企业代表、市委市政府法律顾问、市人大法律咨询员、公职律师等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