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增强消费者的维权意识,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3月14日,滕州市司法局联合市市场监管局等单位在美铭广场举行滕州市“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主题活动。枣庄市市场监管综合服务中心副主任沈保利,滕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孔凡华,滕州市政协副主席董鸿洋,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政府新闻办主任赵曰祥以及市消费者协会成员单位的负责同志参加了活动。
活动对2024年度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先进单位进行了表彰,滕州市司法局非诉讼纠纷化解服务中心、北京市冠衡(枣庄)律师事务所荣获“维护消费者权益先进单位”称号。
活动中,市司法局工作人员通过发放宣传资料、现场解答咨询等形式,向群众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针对群众关注的消费者权益保护、虚假广告、网络购物维权等法律问题,进行了深入细致的讲解,引导消费者在权益受到损害时运用法律武器进行自我保护。
此次宣传活动,共发放宣传单200余份,解答群众疑难咨询10余次。通过宣传和咨询,进一步强化了广大群众的法治意识和法律观念,引导了群众依法理性消费,让他们懂得怎样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提高了群众运用法律手段保护自身权益的意识,收到了良好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