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山东省委办公厅、山东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的实施意见》(鲁厅字〔2016〕52号),切实提升村(社区)依法治理能力,化解基层矛盾纠纷、维护基层群众合法权益和社会和谐稳定,夯实依法治市根基,经研究为我市各村(社区)公开选聘法律顾问,为进一步做好新一轮村(社区)法律顾问的选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方式
1.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促进法治、服务民生,因地制宜、稳步推进的原则。
2.坚持属地优先、就近服务,公开招聘、双向选择、统筹安排、均衡配置的原则。
3.坚持市司法局统一监管,镇(街)统一选聘,司法所统一管理的原则。
本次选聘采取团队报名、组团服务的方式,由镇(街)根据报名情况选择,若报名达不到双向选择要求的,由市司法局统筹调整。本次报名不接受个人报名。
二、村(社区)法律顾问服务内容、要求
(一)为村(社区)治理提供法律意见。协助起草、审核、修订村规民约和其他管理规定。为村(社区)重大项目谈判、签订重要经济合同和其他重大决策提供法律意见。协助村(居)委会处理信访案件。
(二)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帮助。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引导当事人依法、理性反应诉求,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三)定期举办法治讲座。通过“以案说法”等方式开展法治宣传,增强基层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树立正确的权利义务观,依法办事,依法解决矛盾纠纷。
(四)参与人民调解工作。应人民调解组织邀请,为调处医疗卫生、交通损害赔偿、征地拆迁、劳动关系、环境保护、家庭邻里关系、基层涉农合同等领域的矛盾纠纷提供法律意见。主动与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对接,参与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协助化解重大复杂矛盾纠纷,引导当事人在法律框架内解决问题,协助村(社区)加强人民调解组织建设,为人民调解员提供法律专业知识培训,提高其工作水平和法律素养。
(五)主动开展支持乡村振兴法律服务活动。主动对接服务的村(社区),了解在乡村振兴方面的法律服务需求,对于在乡村振兴过程中涉及到委托的诉讼、仲裁等法律服务事项,按照政策要求,给予减免法律服务费用。协助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群众到当地法律援助机构办理法律援助申请手续。
(六)其他需要办理的法律服务事项。村(社区)法律顾问每个月至少到村(社区)服务不少于4个小时,每年不少于50小时,定期到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接听电话和提供现场法律咨询服务,每季度到村(社区)开展法治讲座的次数不得少于一次,法治讲座要有讲义提纲,并报司法所备案。定期登录村(社区)法律顾问信息管理系统打卡、信息录入等,村(社区)法律顾问应当加入到相应村(社区)的微信群提供法律服务。
三、聘任期限
聘任期限3年,自2024年4月30日至2027年4月29日止。
四、工作补贴
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补贴按照省、市相关文件执行。
五、报名条件
申报的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及其指派的担任村(社区)法律顾问的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道德修养和丰富的法律事务实践经验。
(二)熟悉区情、社情、民情和党委、政府、企业等工作规则,对征收安置、农业农村、信访稳定、招商引资、医疗保障、生态环境等相关法律问题具有一定处理经验。
(三)遵纪守法,未受过刑事处罚。
(四)出于能及时办理业务的需要,仅限在枣庄市行政区域内执业的律师事务所或法律服务所。
六、其它条件
(一)每名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服务的村(社区)不得多于5家。
(二)提供村(社区)法律顾问服务的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能够使用“山东省村(社区)法律顾问信息管理系统”等开展网上服务。
七、选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和报名方式
2024年3月29日至2024年4月8日
1.采取团队报名方式,各法律服务机构拟担任法律顾问人员名单,分别由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统一审核,连同单位报名表一同报送。
2.报名材料(附件1、附件2)盖章后扫描成PDF版连同WORD版本一并发至邮箱:sfjgfk5553521@163.com,邮件名注明“律所或法律服务所”。
(二)镇(街)选聘时间
2024年4月9日至2024年4月15日
滕州市司法局选聘工作组按照公平、公开、公正原则,对所有应聘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和认真评选,根据报名意向综合考察各应聘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的基本情况、相关业绩等因素,择优推送至各镇(街),采取镇(街)与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双向选择的模式,进行选聘。
(三)签订协议时间
拟受聘的律师事务所或法律服务所应当在应聘后15日内与镇(街)以及聘请的村(居)委会签订三方合同。进一步明确法律顾问权利义务、职能职责及日常考核等事项。逾期不签订法律顾问合同的视为放弃聘任资格,市司法局可以通过递补等方式确定担任村(社区)法律顾问的律师事务所或法律服务所。
关于选聘2024年度村(社区)法律顾问的公告(定稿)(1).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