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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报:我市6名人员荣获枣庄市第二届“十佳”农村“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称号

时间:2024-03-19 来源:
近日,枣庄市委依法治市办、枣庄市普法办、枣庄市司法局下发了《关于命名枣庄市第二届“十佳”农村“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的通报》,我市崔俊、刘进柱、杨芳、陈盖、胡伟彪、杨航6名人员荣获枣庄市第二届“十佳”农村“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称号。

近年来,滕州市把“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作为推进法治乡村建设的重要力量,充分发挥镇(街)法律顾问团和村(社区)法治顾问的作用,探索实施“一强双带四联”培养机制,着力打造一支农村群众身边的基层法治人才队伍。
选优配强骨干队伍。印发《滕州市农村“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实施方案》,明确选拔条件、主要职责和选拔程序。“法律明白人”经个人申请或“两委”推荐,“法治带头人”需符合“法律明白人”基本条件、经个人申请和“两委”遴选。严格选拔范围,规范选拔程序,经公示、培训、考核合格后上岗,切实把好“入口关”,做到优中优。按照每个村培育1名以上“法治带头人”、3名“法律明白人”的目标,全市共选聘“法治带头人”1231名、“法律明人”3656名。截至目前,全市共11人荣获枣庄市“十佳”农村“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称号。
建立双带机制。充分发挥镇(街)法律顾问团和村(社区)法律顾问专业优势和职能优势,建立镇(街)法律顾问团与镇(街)“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队伍帮带、村(社区)法律顾问与村(社区)“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帮带“双带”机制,在业务培训、普法宣传、化解矛盾等方面给予具体帮带指导,引导“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在提高村民法治素养、维护农民合法权益、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中发挥示范带头作用,积极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浓厚氛围。
实施四项联系培养举措。加强业务培训,发挥镇(街)法律顾问团作用,针对农村多发的征地拆迁、土地承包转让、房屋产权、财产继承、农民工维权等法律问题,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开展“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骨干培训。建立结对培养,村(社区)法律顾问与“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结对子”,开展一对一培养,提高“法治带头人”发挥“五干三员”作用、“法律明白人”发挥“五员”作用的能力。畅通沟通渠道,各镇(街)建立村(社区)法律顾问、“法治带头人”“法律明人”工作微信群,及时了解社情民意,掌握工作动态,对“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遇到问题第一时间解答。加大实训力度,依托镇(街)法律顾问团成员所在律师事务所,建立7个实训基地,通过实训观摩、模拟法庭、以案释法、线上教学等形式,增强“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法治实践和法治体验,进一步提高业务素质和专业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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