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安全邮箱登录 | 政务服务门户登录 | 
繁体中文 | 无障碍浏览 |  长者版 | 关注我们 :

关于转发《关于印发<扩大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范围经办流程>的通知》的通知

时间:2022-06-23 来源:

各区(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

现将《山东省社会保险事业中心关于印发<扩大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范围经办流程>的通知》(鲁社保发〔2022〕10号)(见附件)转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山东省社会保险事业中心关于印发扩大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范围经办流程的通知》(鲁社保发〔2022〕10号).pdf

枣庄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

2022年6月20日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单位:枣庄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综合业务科)

分享到: 
0
友情链接:
Copyright @ 2000-2018 Tengzhou China.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共滕州市委、滕州市人民政府版权所有 鲁ICP备12014628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3704810032
主办:滕州市大数据中心 Tel:0632-5888998 E-mail:tzxxh638@zz.shandong.cn
360网站安全检测平台 鲁公网安备 3704810200000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