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市人社部门积极应对疫情影响,创新社保业务经办模式,推行社保服务“不见面”、开通工伤赔付“直通车”、落实企业社保费“减免缓”、确保社保待遇“不脱节”,确保参保企业和群众足不出户办理各项业务、享受社保待遇。
推行社保服务“不见面”。全面推行“网上办、掌上办”社保经办模式,大力推广手机APP、微信公众号、智能客服等渠道查询和办理个人社会保险业务;积极引导参保单位登录“网上办事大厅”申领数字证书,即可网上办理各项业务,同时发布公告通知,将各业务部门联系电话、邮箱以及业务流程公布,尽可能提供“不见面”服务。先后办理各项社保业务3000余人次,为728家企业发放数字证书877个。
开通工伤赔付“直通车”。率先将国家卫健委下发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中覆盖的医疗服务项目和药品,全部临时纳入工伤基金支付范围。主动与滕州市中心人民医院等医疗机构联系,开辟工伤认定快速通道,对参加疫情防控的医护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采用容缺后补方式先行认定和支付工伤保险待遇。
落实企业社保费“减免缓”。通过官网、官微及时发布权威信息,并建立全市参保单位微信群,多角度、全方位宣传社保费阶段性减免政策,全面摸底调查参保企业情况,制定详细操作规程,根据统计、民政等部门提供数据严格划分企业大中小类型,精准落实社保费减免政策。据初步测算,全市共有参保企业2204家,其中大型企业4家、中小微2200家。
确保社保待遇“不脱节”。在加大社保费网上征缴力度的同时,进一步健全基金预算拨付的部门联动机制,稳步推进企业养老保险枣庄市级统筹,确保各项社保待遇及时足额发放。1-3月份,共发放各类社保待遇6.92亿元,其中机关企事业单位养老、失业、工伤三项待遇5.89亿元,居民养老待遇1.03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