滕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积极创新工作理念,不断加强进劳动争议仲裁案件调处力度,为创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奠定扎实基础。
一是畅通百姓劳动维权通道,提高办案效率。严格按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和《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规定和要求,大力推行首问责任制和一次性告知制,向办事群众发放劳动维权明白纸,坚持快立、快审、快结的办案原则,积极处理各类劳动人事争议案件,有效化解矛盾,维护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二是完善劳动争议调解机制,提高调解结案率。要求办案人员始终坚持“先调后裁”的工作理念,充分认识调解工作的重要性,加强调解技巧业务培训,将庭前调解、当庭调解、庭外和解落实在每一个劳动争议案件中,强化调解工作的有效性。
三是加强仲裁业务培训指导,严把办案质量关。通过开展多种形式的业务学习,提高仲裁员专业知识水平,确保办案力量得到加强。通过举办现场庭审观摩、开展与人民法院裁审交流活动等方式,加强办案人员应对复杂疑难案件的处理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