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鼓励广大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水平,提高就业质量,根据省厅《关于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规〔2017〕15号)文件要求,市人社局高度重视,积极配合。目前,已完成网上申报补贴软件开发和端口对接工作,我市已成为全省首批实现在网上申报补贴的城市之一。符合条件的参保职工可以登录省人社厅官网(www.sdhrss.gov.cn)的网上办事服务大厅,在“个人办事”模块找到“职工技能提升补贴”即可登录申报,实现了一站式服务。职工申报信息填报后,失业保险经办机构通过网上直接审核,在规定时间内职工可以查询审核结果。
根据规定,依法参加失业保险,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36个月(含36个月)以上;从2017年1月1日起,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企业职工,由失业保险基金给予1000元、1500元、2000元不等的职业技能提升补贴。参保职工应于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申请领取职业技能提升补贴。职业技能补贴审核通过并公示后,直接将资金发放给职工个人,确保职工本人直接受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