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畅通投诉渠道。设立专门举报投诉室并公布电话,建立案件台账,做到有诉必查、查实必纠,建立企业诚信档案,完善劳动保障监察监管信息数据库,受理查处举报投诉案件92起。
二是着重日常巡查。建立日常巡查检查目标管理制度,专职监察人员年均监察用人单位不低于50户,监察协管人员对本辖区用人单位实施动态监管,补签劳动合同700余份,从源头上控制违法行为发生。
三是开展专项检查。针对重点行业、重点区域的突出问题,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查、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等专项检查,检查用人单位656户次,涉及职工9.18万人次。
四是强化预警维稳。完善劳动关系应急预案,重大突发案件联合办公,加强与公安、工商、建工等部门协调配合,形成合力、提高效能,清理拖欠工资408万元,追缴社保费510万元。
二是着重日常巡查。建立日常巡查检查目标管理制度,专职监察人员年均监察用人单位不低于50户,监察协管人员对本辖区用人单位实施动态监管,补签劳动合同700余份,从源头上控制违法行为发生。
三是开展专项检查。针对重点行业、重点区域的突出问题,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查、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等专项检查,检查用人单位656户次,涉及职工9.18万人次。
四是强化预警维稳。完善劳动关系应急预案,重大突发案件联合办公,加强与公安、工商、建工等部门协调配合,形成合力、提高效能,清理拖欠工资408万元,追缴社保费51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