滕人社监询字〔2026〕第255号
由于无法以其他方式送达,现本局向你公告送达《劳动保障监察调查询问通知书》(滕人社监询字〔2026〕第255号)。本局对劳动者投诉你单位未依法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一案立案调查。限你单位于本公告送达之日起5日内携带相关资料到滕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接受调查询问,提供以下相关文件资料,并作出解释和说明: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委托书;
4.全体职工花名册及书面劳动合同;
5.单位2019年4月-2025年12月的财务凭证;
6.全体职工2019年4月-2025年12月的考勤表及工资表;
7.关于投诉人王磊反映问题的情况说明。
本调查询问通知书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不按照本调查询问通知书要求接受调查询问的,将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规定处以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地址:北辛中路1699号,联系电话:5891269。
特此公告。
滕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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