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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决定履行催告书(山东德立盈实业有限公司)

时间:2026-05-27 来源:

滕人社监催字〔2026〕第13

山东德立盈实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张开东;注册地址:滕州市洪绪镇团结村):

由于无法以其他方式送达,现本局向你公告送达《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决定履行催告书》(滕人社监催字〔2026〕第13号)。你单位)未依法为吕鹏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经下达《劳动保障监察责令改正指令书》后,你单位未依法改正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十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四条、《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本机关于20251028日依法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决定书滕人社监罚字202525),责令你单位 1、依法改正违法行为;2、处以30904.44元罚款。单位)未在法定期限内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未履行该行政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本局依法催告履行,限你单位)在收到本催告书后十日内依法履行行政处罚决定。

本催告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你单位有权进行陈述、申辩,无正当理由逾期仍不履行行政决定的,本局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特此公告。

滕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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