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数字政府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和全面推动“无证明之省”建设工作部署,滕州市企业职工电子退休证明已正式启用。企业退休人员可通过山东省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爱山东”APP、社会保险自助服务终端等申领电子退休证明。
一、申请人员范围
自2025年12月1日起,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持有社会保障卡的我市退休人员,在养老保险待遇发放状态正常的情况下,可申领电子退休证明。
二、申领方法
(一)通过山东省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申领
第一步:电脑登录山东省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hrss.shandong.gov.cn/sipsp/userly/home);
第二步:选择“全省社保通查”;
第三步:选择“电子退休证明查询”。
(二)通过“爱山东”APP申领
第一步:登录“爱山东”APP;
第二步:点击“社保服务”;
第三步:选择“枣庄市”;
第四步:在“养老保险”服务列表中选择“企业职工电子退休证明”。
退休人员也可登录“爱山东”APP后直接在顶部“搜索栏”中搜索“企业职工电子退休证明”。
(三)线下现场申领
可以凭退休人员身份证件至滕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服务大厅,通过自助服务终端或服务窗口打印电子退休证明。
附件:1.企业职工电子退休证明(“爱山东”APP展示样式)
2.电子退休证明(社保系统展示样式)
滕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2月1日
附件1
企业职工电子退休证明
(“爱山东”APP展示样式)

注:照片为AI技术合成图片,仅用于本次证明示例展示使用,如有侵权请联系告知。
附件2
电子退休证明
(社保系统展示样式)
打印时间:2025.03.12

注意事项:
1.此证明主要证明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已符合待遇领取条件。
2.退休时间是指符合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条件时间。
3.有关单位使用本证明时应通过验真码进行验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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