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厉打击不法中介、用人单位等欺诈骗保、套保的违法行为,切实维护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公平公正,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相关问题线索。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问题线索范围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一)提供虚假材料、虚构劳动关系类
1.中介机构通过挂靠、虚构劳动关系等方式,为不符合条件的人员提供虚假证明材料,违规办理社会保险参保、补缴手续。
2.中介机构组织、招揽或协助他人伪造身份证件、档案材料、用工证明等,骗取养老保险待遇或违规提前退休。
3.中介机构虚构用工单位、工程项目,为不符合参保条件的人员办理工伤保险参保,或协助其骗取工伤保险待遇。
(二)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类
1.中介机构与用人单位或个人串通,伪造、变造医疗诊断证明、鉴定结论、发票等材料,协助骗取工伤保险基金或养老保险基金。
2.中介机构协助参保人员隐瞒死亡、服刑等丧失待遇领取资格的事实,继续冒领社会保险待遇。
(三)其他与社会保险基金相关的违法犯罪行为
1.中介机构利用职务便利,与社会保险经办人员内外勾结,违规操作信息系统,办理虚假社保业务。
2.公职人员收受贿赂、利用职务之便违规办理参保、补缴、社保转移接续、待遇核定、待遇调整等业务,伪造、篡改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骗取工伤保险待遇。
3.其他通过欺诈、伪造证明材料等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基金支出的行为。
二、举报须知
(一)举报人应当如实反映情况,对所举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二)举报人可以实名举报或者匿名举报,实名举报应提供本人真实身份信息和真实有效的联系方式,如实提供举报事项详细情况和已掌握的相关证据材料,积极配合调查核实;我们将对举报人、举报内容等资料信息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及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三、受理时间
2025年10月18日至2025年12月15日
四、投诉举报方式
(一)举报电话:0632-5501963(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二)举报邮箱:tzrsjldgx@163.com
(三)来信来函地址:滕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关系与基金监管室(山东省滕州市北辛中路1699号,北辛中路与新兴北路十字交叉路口东南),邮编:277599
滕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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