滕州市宏昇门业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张菊、罗士海、张居伟、蒋正、刘合珍、何大民、李宪柱、张建伟等人诉你单位拖欠工资争议一案(滕劳人仲案字〔2024〕第928号至滕劳人仲案字〔2024〕第935号),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开庭通知书、答辩通知书、申请书副本、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等,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和提出管辖权异议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十日内。本委定于2025年1月14日下午14:30开庭审理本案,开庭地点:滕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仲裁庭(滕州市善国北路38号人力资源市场西四楼),联系电话:5532705。请按规定进行答辩、提交相关证据并准时参加庭审,如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庭审活动,本委将依法缺席审理。
特此公告。
滕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二○二四年十二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