滕人社监询字[2024]第233号
山东铭霖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由于无法以其他方式送达,现本局向你公告送达《劳动保障监察调查询问通知书》(滕人社监询字〔2024〕第233号)。限你单位于本公告送达之日起5日内携带相关资料到滕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接受调查询问,提供以下相关文件资料,并作出解释和说明: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委托书;
4、你公司在滕州市鲁班大饭店装饰装修工程项目中的施工许可证、施工合同书原件、工程款收入凭证、工程款拨付凭证、工人花名册、工人考勤表、工资发放凭证等相关材料;
5、关于该项目中所有工人工资发放情况的说明。
本调查询问通知书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不按照本调查询问通知书要求接受调查询问的,将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规定处以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地址:善国北路38号,联系电话:5503269。
特此公告。
滕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