滕人社字[2024]34号
机关各室、局属各单位:
为规范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执法行为,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制定了《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枣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转发并要求各级人社部门组织执法人员认真学习,并严格依照裁量基准实施行政处罚。现将《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通知》(鲁人社规[2023]6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
1.枣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通知》的通知.pdf
2.《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通知》(鲁人社规【2023】6号).pdf
滕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