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滕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执法决定公示(2024年第7批)

时间:2024-04-11 来源:

滕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执法决定公示

序号

行政执法决定书文号

行政执法相对人名称

行政执法事项名称

主要事实

行政执法依据

行政执法决定

作出决定的行政机关

作出决定的日期

备 注

1

滕人社监罚字[2024]7

正威华能(山东)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正威华能(山东)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未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案

未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经下达《责令改正指令书》后,未依法改正

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三)项

罚款人民币1.5

滕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2024.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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