滕人社监告字[2023]第33号
滕州市华诚数码设备维修部(法定代表人:薛俊博;注册地址:滕州市善国北路2号):
由于无法以其他方式送达,现本局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滕人社监告字[2023]第33号)。经调查,你(单位)未依法为康伟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经下达《劳动保障监察责令改正指令书》后,你单位未依法改正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四条的规定,本机关拟对你(单位)作出以下行政处罚:1、依法改正违法行为;2、给予56390.18元罚款。
本告知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被告知人如对本机关上述认定的违法事实、处罚依据及处罚内容有异议,可在接到本告知书之日起 5日内向我局提出书面陈述、申辩意见;也可直接到本机关进行陈述、申辩。逾期未提出陈述或者申辩的,视为被告知人放弃陈述和申辩的权利。
特此公告
滕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