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16部门关于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措施的通知》(鲁人社发〔2023〕5号)规定,对不裁员、少裁员的参保企业继续实施稳岗返还政策。通过全省共享数据筛查,结合工信、金融等部门企业划型规定,对“山东鑫万泉物资有限公司”等104家失业企业划型予以认定,现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日期2023年11月22日至2023年11月24日,如有异议,请拨打监督电话:0632-5512476
附件:第三批公示.xlsx
滕州市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2023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