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滕州市属国有企业招聘公告
时间:2023-11-13
来源:滕州市人社局
现将滕州市属国有企业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无国(境)外永久居留权;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四)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技能条件,服从组织安排;
(五)招聘岗位有年龄要求的,年龄计算截至2023年11月 12日;
(六)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1.在校期间因学术造假、行为不端、舞弊等各种违纪违法行为受过处分处理的人员或在各级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不得报考;
2.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毕业时取得技师(含预备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的,可以按照本科学历,报考符合岗位资格条件且不限专业的招聘岗位;
3.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规定情形的岗位;
4.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5.学历学位须经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使用国外学历学位报考的须取得教育部《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学历及学位证书、《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均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
6.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交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截至2023年11月12日;
7.滕州市属国企在职人员报考需征得所在单位同意。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详见附件1。
三、报名、初审和缴费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一)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11月14日9:00—11月18日16:00
查询时间:2023年11月14日11:00—11月19日16:00
报名网址:滕州市聚智人才发展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tzrcjt.com/)。
应聘人员登录指定报名网站,如实填报个人信息资料。上传的证件照片为清晰的近期照,按报名网站要求处理好后上传报名系统。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2023年11月18日16:00后,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
报名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报名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二)资格初审
初审时间:2023年11月14日11:00—11月19日16:00
由滕州市聚智人才发展有限公司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报名期间(节假日不休息)及时查看网上报名情况,认真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初审结果。
(三)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3年11月14日11:00—11月20日16: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放弃,报名成功后,不再退费。缴费成功人员可于笔试开始前5天登录报名网站打印笔试准考证、《滕州市属国有企业招聘报名登记表》(内含《诚信承诺书》,参加面试前资格现场审查时及参加面试时使用)。
笔试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应聘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费用减免手续(附件2)。
四、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滕州市属国有企业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出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或影响聘用情形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应聘人员报名及笔试前的资格审查在网上进行;进入面试范围人员的资格审查在现场进行。选派专人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严格审查,并对资格审查结果负责。
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须按招聘岗位要求,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相关专业职称证明、执业资格证书、身份证、工作经历证明等,滕州市属国有企业在职人员报考须提供所在单位开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上述证件及相关材料均须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笔试只考一科,考试内容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省情省况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合格分数线,由滕州市属国有企业招聘领导小组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网上通知。
(二)面试
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1:2比例(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达到5人及以上的,按1:1.5比例),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并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布。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进面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截至面试之日前第3天的17时,仍未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放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取消面试资格造成的空缺,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依次等额递补,并面向社会公布。
面试由滕州市聚智人才发展有限公司组织实施。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面试成绩由面试考官当场评判,在面试结束后统一向面试人员宣布。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设定合格分数线60分,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5的比例(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达到5人及以上的,按1:1.3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可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
根据鲁发改成本〔2022〕55号核定的标准,面试考务费收费标准为每人每场次70元。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注意事项等,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滕州市聚智人才发展有限公司网站。
六、考察和体检
由滕州市市属国有企业招聘领导小组责成专人成立考察工作小组组织考察。应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经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按同一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七、公示及薪酬待遇
(一)公示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拟录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经公示无异议,报市国资局同意,企业录用(试用期按有关法律规定执行),试用期合格后签订正式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关系,拟录用人员在录用企业最低工作年限为3年(含试用期)。
(二)管理及薪酬待遇
招聘录用后,遵守企业管理制度,服从组织安排,由企业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在集团总部或下属企业(岗位)工作,执行所在企业薪酬制度。
八、其他
本次招聘工作由市纪委监委、招聘领导小组全程监督指导。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招聘咨询电话:0632-8129999(转5)
招聘监督电话:0632-8055167
请在工作时间段拨打以上电话。
附件1:滕州市属国有企业招聘岗位汇总表
附件2:减免考务费办理须知
扫码查看附件
滕州市属国有企业招聘领导小组
2023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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