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滕州市人社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工作,创新和提升服务水平,不断提高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行政的水平,不断加快推进全市人社系统“法治政府”建设进程,全面落实依法行政各项工作,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总体情况
(一)全面加强组织领导。一是强化法治意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不断推动法治工作理念、机制和方法创新,在法治政府建设实践中担当尽责。二是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由局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室、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政策法规室,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二)全面依法履行职能。一是大力推进就业创业工作。开展“线上+线下”招聘活动,提供就业岗位2.1万个,累计实现城镇新增就业1.5万人。开展“点对点、一站式”专车服务,组织包车14辆次,累计向济南、江苏等地运送务工人员1050余人。落实各项就业创业政策资金3560万元;发放创业担保贷款1.045亿元,直接扶持553人次创业,带动2765人次就业。二是加大执法力度,强力保障维护劳动者权益。推进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纳入农民工工资监管平台项目116个,其中在建项目43个,累计录入实名制信息1.28万人,人工费按月拨付率、工资保证金缴纳率均达到“100%”,考勤更新率保持在90%以上。共接到各类举报投诉2600余起,协调办结率90%以上,立案查处161起、法定时效内结案率100%,督促用人单位缴纳社保费142万元、发放工资607余万元。三是强化行政调解。充分发挥劳动争议预防第一道防线的作用,以“矛盾纠纷多元化解调解工作室”为依托,受理各类劳动人事争议案件550起,案件结案率100%,调解结案率达到65%,有力保障了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四是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裁量权,提高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配合,对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今年共移送刑衔接案件3件。加大行政执法公开透明力度,行政处罚信息及时公示,主动接受社会公众监督。五是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升级改造服务大厅,整合20个社保窗口,积极推行循环柜员制服务模式,简化材料,优化流程,实现企业参保、缴费、职工退休、待遇领取“一件事”打包办理;社保高频业务推行网上办和掌上办,群众零跑腿;推行“一点多档、多点服务”,实现高校毕业生求职招聘服务事项“全程网办”;以“山东省职称申报评审系统”为平台,实现职称申报、审核、评审和发证“全程网办”;工伤认定实行网上申报,符合条件的工伤案件即时办理。
(三)全面完善法治基础。一是健全依法决策。严格按法定程序制定和备案规范性文件,并加强备案审查,做好定 期清理工作,选聘1名常年法律顾问,加强法律指导。二是推进信息公开。及时更新人社信息公开指南、政府机构名录和最新的政策文件,每年3月31日前公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三是强化队伍培训。认真开展执法人员法律法规的培训,上岗执法的行政人员全部参加了省、市举办的培训班,今年共有7名同志新申领行政执法证件,全局共有58名人员取行政执法证。四是自觉维护司法权威。支持审判机关依法受理案件,依法出庭应诉,共收到行政诉讼案件25宗,局领导出庭应诉25次,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2次,出庭应诉率达到100%,尊重并执行法院的各项制度,尊重审判机关的生效裁判。建立法院、检察院司法建议的办理反馈机制,积极回应各级司法建议1起,回应率100%。五是浓厚法治氛围。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宪法法律知识,年初召开党史学习教育动员会议,学党史党章党规。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参加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网络学习和普法考试工作,全体在编在岗人员参考率为100%。坚持“谁执法谁普法”,制定普法责任清单,确定年度普法重点,以人社业务开展为契机做好普法宣传和依法治理工作,大力营造法治人社良好环境和氛围。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任务依然繁重。就业技能结构性矛盾依然突出,劳动者就业难和企业招工难“两难”问题仍较为突出。受疫情及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加大等不利因素影响,企业生产经营困难增多,职工利益诉求日益多元化,由于对政策不够了解,不当维权、盲目上访现象时有发生,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任务依然繁重。
(二)执法人员系统性培训需进一步加强。由于就业创业、劳动关系、社会保险等政策性强,历史遗留问题多,相对复杂,相关人员的依法行政水平和业务水平与之相比有待进一步提高,尤其是在相关知识的系统培训上还需要进一步加强。
(三)行政执法普法有待加强。行政执法普法责任制是依法行政工作的重要内容,在落实执法普法责任上有待进一步加强,需要进一步明确执法权限和执法责任,认真履行好“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工作职责,确保责任落到实处。
三、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计划
(一)规范人社业务办理,确保依法全面履行职能。全面普及行政审批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自助办”,积极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推行“证照分离”,落实政府“权责清单”“公共服务事项清单”“证明事项清单”等清单制度,做到“清单之外无证明”。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构建“互联网+监管”新模式,深入开展“人社干部走流程”“人社服务快办行动”活动,全面实现人社服务事项全城通办、就近能办、异地可办,提倡静默认证,充分保障老年人基本服务需要。全面开展政务服务“好差评”,涉及本部门的政务咨询和投诉举报全部及时处置、限时办结,及时办结率100%。
(二)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坚持党的领导,行政规范性文件制订修改坚持遇到重大问题及时向本级党委请示报告原则。落实《滕州市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确保出台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完全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规章的规定。根据滕州市司法局要求,及时对不适应全面深化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清理结果向社会公布。
(三)合法性审查全覆盖,推进重大行政决策依法科学民主。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滕州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规定》,及时公布重大行政决策事项。重大行政决策全部经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率100%、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最后发言,全面推行党政一体法律顾问制度。
(四)自觉接受各类监督,科学有效制约监督行政权力。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司法监督、媒体监督,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意见和建议办理满意率100%。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受理行政案件,尊重并执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实现100%,司法建议和检察建议按期办复率100%。正确履行政府信息公开法定职责,对符合法定条件要求的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答复率达100%,确保在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中被撤销、确认违法或者责令履行等的情形。依法处理反馈媒体曝光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