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助推“工业强市、产业兴市”战略实施,加大对小微企业等市场主体支持力度,根据枣庄市人社局《关于印发稳岗扩岗专项贷款实施方案的通知》(枣人社函[2023]6号)文件精神,制定滕州市稳岗扩岗专项贷款政策服务指南。
一、适用对象
(一)支持范围。稳岗扩岗专项贷款重点面向实体经济和劳动密集型小微企业。主要用于支持吸纳就业人数多、稳岗效果好且用工规范的小微企业,包括但不限于经人社部门认定的稳岗扩岗优质企业,就业弹性大、民生关联度高的养老、托育、家政、餐饮、外卖配送等行业企业,“用工难、用工贵”问题突出的稳产保供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返乡入乡人员、退役军人、登记失业人员、城乡就业困难人员等群体较多的企业。
(二)认定标准。申请稳岗扩岗专项贷款的小微企业原则上应符合以下标准:
1.企业成立并正常经营1年以上;
2.用工人数不少于10人(以办理就业登记人数为准);
3.上年度用工人数未减少且申请贷款时用工人数不低于上年末水平;
4.按时足额支付职工工资、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二、贷款政策
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可通过中国银行滕州支行便捷审批通道申请稳岗扩岗专项贷款,单户授信额度最高3000万元,给予原则上不超过4%的优惠贷款利率。经办银行根据企业实际情况提供信用授信、提高授信额度和无还本续贷等差异化支持。
三、办理流程
经办银行为中国银行滕州支行,滕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协助开展资格审核。
(一)企业申请。符合条件的企业,可向中国银行滕州支行提出稳岗扩岗专项贷款申请,填写《稳岗扩岗专项贷款申请表》。
(二)资格审核。人社部门协助经办银行核实企业吸纳带动就业情况。对经大数据比对筛选,并按要求提交按时足额支付职工工资、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等证明材料的企业,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通过后,纳入稳岗扩岗专项贷款推荐企业名单推送至经办银行提供“免申服务”。对未纳入名单的申请企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核实企业吸纳带动就业情况,重点核实吸纳就业人数、稳岗情况、近2年缴纳社保人数及社保缴费金额等情况,核实无误后推至经办银行。
(三)银行审查。经办银行对申请企业进行贷款资格审查,按照中国银行有关规定独立审贷、自主贷款。对不符合贷款申请条件的,由经办银行及时通知申请企业。
(四)贷后管理。经办银行按规定开展贷后检查、监测预警等,确保信贷资金用于生产经营领域。人社部门积极协助经办银行核实企业在贷款期内吸纳带动就业情况,定期评估稳岗扩岗专项贷款推荐企业名单,对不符合条件的企业予以动态退出。
四、咨询方式
中国银行滕州支行:0632-5591916
滕州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0632-5503179
电子邮箱:tzxedb@163.com
滕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二三年二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