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业和信息化局,枣庄市高新区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经济发展局:
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创新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职称评审机制若干措施的通知》(鲁人社字〔2022〕129号)、《关于做好2022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公告》(枣人社字〔2022〕67号)等文件精神,现就符合条件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和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以下简称“专精特新”企业)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问题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专精特新”企业内具有突出技术创新能力、取得原创性科技成果以及作出重大贡献的优秀工程技术人才,经企业董事长(或研发团队技术带头人)署名举荐,可不受原职称资格、学历资历、工作年限、继续教育等条件限制,符合标准条件者,直接申报工程技术系列(包含但不仅限于工信领域)高级职称。国家级的“专精特新”企业,每年度最多可举荐2人直接申报高级职称(其中,申报正高级最多1人);省级的“专精特新”企业,每年度可举荐1人直接申报副高级职称。企业名单见附件1。
二、申报时间
系统申报时间:11月21日-11月25日,逾期不予受理;
纸质材料报送时间:11月21日-12月2日(系统显示“申报结束”后方可报送)。
三、申报方式
申报人员按照《关于做好2022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公告》
(枣人社字〔2022〕67号)要求报送,同时在档案袋封皮页右上角标记“举荐制”。系统审核路径为:申报人员所在企业-区(市)工信部门-区(市)人社部门-市工信局-市人社局-高评委。
四、纸质材料报送方式及缴费
1.专业技术人员需在系统显示“申报结束”后打印A3评审表,按《关于做好2022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公告》第27-29页要求分册提报纸质材料,企业审验原件后在申报人材料复印件上盖章,原件由区(市)人社部门审验后退回。
2.区(市)工信部门负责明确申报人员所在企业是否符合“举荐制”条件,在主管部门盖章,区(市)人社部门负责审验申报材料是否符合要求,在呈报部门盖章;盖章完成后,可直接由企业报送至市高评委组建单位(新城民生路366号市人社局南3楼人才开发与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3.请申报人员在系统显示“申报结束”后报送纸质材料并缴费,缴费标准为360元/人。缴费地点为市人社局财务集中核算中心(北219房间),缴费方式可采用现金或银行卡,缴费时间为11月21日-12月2日(8:30-11:30,14:00-16:30),如需要票据,请于缴费时告知财务集中核算中心。
五、其他事宜
1.申报人员申报方式选择“破格”,破格情况如实选择。除申报材料外,需同时提供以下材料,系统上传至“上传其他附件”板块,纸质材料放于第一册:①“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职称申报表;②举荐报告及举荐人身份证复印件;③在企业连续参保6个月的社保证明及劳动合同(在企业在岗工作时间不得少于6个月);④工作经历证明。
2.建立职称申报举荐责任制,企业及举荐人对审核推荐行为负责,承诺所推荐人员申报评审资格条件及申报材料的审核情况真实准确,复印件上加盖企业公章。对举荐工作把关不严、弄虚作假的企业,一经发现,取消企业职称举荐资格,相关情况抄送工业和信息化部门,作为“专精特新”企业资质复核的重要参考。专业技术人员对本人申报行为负责,对通过提供虚假材料、剽窃他人作品和学术成果或者通过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职称的,一律撤销职称资格,并记入职称评审诚信档案库。
3.申报过程严格执行“两公示”制度,公示情况在《申报人员所在单位公示情况及推荐排序表》中如实填写。
4.“专精特新”企业计划推荐评审正高级专业技术人员或其他省评系列的,及时与省高评委联系,从其要求。
六、联系方式
滕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5513165
薛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4422540
山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8823511
市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921736
峄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7799900
台儿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6618351
高新区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8690801
枣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314140
枣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3319035
附件:
1.国家级及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名单
2.“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职称申报表
3.举荐报告及工作经历证明模板
枣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枣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2年11月14日
关于报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职称评审材料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