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共滕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滕州市普法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全市普法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结合人社工作实际,现制定2022年滕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普法工作要点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弘扬伟大建党精神,紧紧围绕迎接、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这条主线,深入推进“八五”普法规划和决议贯彻落实,以提高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干部法治素养为目标,深入开展宪法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及惠企惠民政策宣传教育,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扎实推进“法治人社”建设,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主要内容
(一)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将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纳入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发挥领导干部示范带头作用,推进学用结合、知行统一,增强干部职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实际问题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借助“主题党日”等活动,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以党章、准则、条例等为重点,注重党内法规宣传同国家法律宣传的衔接协调,促进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常态化、制度化。
(二)深入学习宣传人社领域相关法律法规。结合人社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公务员法》《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增强依法行政的能力素质;大力宣传《就业促进法》以及职业培训、人力资源市场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促进充分就业的发展战略更好实施,稳定就业局势;大力宣传《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以及休息休假、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劳动保护、劳动保障监察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推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促进社会和谐;学习宣传《社会保险法》及配套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加快建设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使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三)突出重点领域法治宣传力度。一是以缓解就业压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为主要目的,广泛宣传《就业促进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法律法规,促进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的等活动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不断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和广大干部群众依法办事的能力。二是“管、用、宣”相结合,将普法宣传贯穿于工作的始终,督促行政执法人员在履行行政检查、行政处罚等行政职权活动时,通过口头或“告知单”、宣传单等途径告知当事人行为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增强普法宣传的效果。三是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进一步完善人社系统普法责任清单,不断推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普法工作深入开展,努力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社会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
(四)突出新颁布法律法规学习宣传。学习宣传《宪法》《民法典》,大力宣传我国的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深入宣传宪法至上、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等理念。大力弘扬平等自愿、诚实信用、权利义务相一致、公序良俗等法治精神和契约精神,不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和道德修养。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谁用工、谁普法”的原则,切实做到部署、措施、监督、总结“四落实”,确保宣传工作落到实处。
(二)组织学习培训。结合主题党日等活动,采用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党章党规和人社系统的法律法规,开展执法人员法律法规培训,强化人社干部法治意识,提高工作人员法治素养和依法行政能力。
(三)加强普法宣传。及时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充分运用各类媒体加强宣传,不断推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健康有序地开展。
滕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