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保障当事人权利,根据当事人提出延期举行听证会的申请,原定于2022年1月19日上午9时30分举行的滕州市金盾保安服务有限公司不按照滕州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社会保险费限期补缴通知要求缴纳社会保险费,被滕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给予行政处罚案听证会,延期至2022年1月25日上午10时30分,在滕州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西四楼调解室举行公开听证会。
滕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月18日
为进一步保障当事人权利,根据当事人提出延期举行听证会的申请,原定于2022年1月19日上午9时30分举行的滕州市金盾保安服务有限公司不按照滕州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社会保险费限期补缴通知要求缴纳社会保险费,被滕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给予行政处罚案听证会,延期至2022年1月25日上午10时30分,在滕州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西四楼调解室举行公开听证会。
滕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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