滕州运城制版有限公司对我局滕人社监告字[2021]第25号《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不服,我局于2022年1月4日收到行政处罚听证申请。经我局审查,认为符合听证要求,同意受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及《山东省行政处罚听证程序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本次听证会公开进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申请人:滕州运城制版有限公司
被申请人:滕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案由:滕州运城制版有限公司逾期不按照滕州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社会保险费限期补缴通知要求缴纳社会保险费,被滕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给予行政处罚不服。
听证会时间:2022年1月19日14时30分
听证会地点:滕州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西四楼调解室
滕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