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促进外出人员返乡入乡创业的意见》(枣政发〔2021〕10号)精神,进一步鼓励支持外出人员返乡入乡人员创业,选树一批返乡入乡创业代表项目,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助推“工业强市、产业兴市”三年突破攻坚行动和乡村振兴,营造返乡入乡创业良好氛围。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枣庄广播电视台共同举办2021年度“创赢未来、业兴枣庄”返乡入乡创业大赛(以下简称大赛)。现将大赛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创赢未来、业兴枣庄
二、组织机构
大赛由枣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枣庄市财政局、枣庄广播电视台共同主办,成立大赛组委会,统筹大赛的组织协调、赛事评审、专家服务和指导。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大赛的方案设计、统筹协调、组织实施、宣传发动、赛事保障等工作,办公室设在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各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财政部门可联合孵化园区、相关服务机构等设立当地赛事组委会,负责大赛的宣传发动、报名审核、组织实施、后续赛事的协调管理、优秀项目的宣传推广和奖励扶持等工作。
三、时间安排
本次大赛共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初赛。2021年11月12日前,由各区(市)完成组织选拔。参赛时间、地点由区(市)指定。
第二阶段:复赛。定于2021年11月19日,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广播电视台完成组织选拔。参赛地点:市广播电视台演播大厅。
第三阶段:决赛。2021年11月25日(14:00-17:00),由大赛组委会完成组织,并举行颁奖典礼。参赛地点:市广播电视台演播大厅。
四、参赛条件
1、参赛主体由枣庄市户籍的返乡入乡人员创办,在通知下发之日前,已在枣庄市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且未满3年的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经营主体。(不含近两届创业大赛获奖选手)
2、参赛项目负责人须为该经营主体的创始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股东成员,需出具相关证明。
3、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不良信用记录,无知识产权纠纷;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他人成果、提供虚假材料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一经发现即取消参赛资格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4、登记注册的参赛项目报名时须提交营业执照、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相关证件的扫描件;拥有知识产权或其他资质证书的,提供完善的各类证书扫描件;提供当前真实有效的财务数据、已获投融资情况、带动就业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
5、符合条件的参赛主体均可报名参赛,报名时提供完善的报名资料、佐证材料、商业计划书和路演PPT(6分钟以内,现场展示),决赛通过“6+5+1”的方式进行,即每个项目6分钟路演、5分钟提问、1分钟打分。大赛不向参赛主体收取任何费用。
五、报名方式
凡有参赛意愿的选手,可凭法人或项目负责人及核心成员身份证件、工商营业执照、具有法律效力的发明创造或专利技术所有人的书面授权许可书、获奖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枣庄市创业大赛报名推荐表》(见附件2)、创业大赛商业计划书及资料评审环节需提供资料(见附件3、4)、照片4张(工作场景、项目实景、项目选手本人、团队合影各一张)。于11月5日前到所在区(市)人社部门报名。各区(市)依据大赛报名参赛条件,对报名参赛的项目进行资格审核后,组织初赛。各区(市)于11月17日前将通过初赛进入复赛的选手名单及审核后的资料(附件2、3、4)报送至大赛组委会办公室。
六、奖项设置
本次大赛设立一等奖1名、奖金3万元,二等奖2名、奖金各2万元,三等奖3名、奖金各1万元,优秀奖4名。
对参赛积极性高、宣传发动广泛、参赛项目多、工作成效明显的区(市)授予优秀组织奖。
七、后续扶持
(一)政策扶持。获奖项目参评市级返乡入乡创业示范项目,符合条件的予以优先支持。
(二)宣传展示。获奖项目和单位优先参与全市各级返乡入乡创业展示推广活动,优先对获奖项目和单位进行宣传报道和展示推介。
(三)投融资对接。获奖项目优先推荐至投资基金、创投机构等赛事合作的金融机构,争取获得投资支持、银行授信及贷款服务。符合条件的可优先享受最高4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
(四)落地入驻园区。符合条件的优先入驻国家级、市级、市级返乡入乡创业示范园区、创业孵化示范基地等孵化载体,享受创业扶持政策和创业孵化服务,实现项目成长加速。
(五)跟踪服务。获奖项目将获得返乡入乡创业专家服务团的后续跟踪辅导,帮助解决企业发展过程中的难题。
附件:关于举办2021年度“创赢未来、业兴枣庄”返乡入乡创业大赛的通知.pdf